蔡陳秀蘭女士紀念基金會-優秀青年獎學金申請辦法與申請表

校內申請截止日期:110年11月19日(五)放學前截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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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對象:高中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

二、申請資格:

  1. 於基隆市、新北市(雙溪區、瑞芳區)各公私立高中以上院校秀學學生。
  2. 設籍基隆市、新北市(瑞芳區、雙溪區、平溪區、貢寮區)一年以上學生。
  3. 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,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。
  4. 家境清寒並有里辦公處以上行政機關證明。

三、金額:3000元整。

四、符合下列條件者,將優先發給本獎學金:

(1)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

(2)本人或直系親屬領有殘障證明者

(3)特殊清寒經基金會查明屬實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