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「112年優秀清寒獎學金」申請

※獎助對象及條件(高中組30名,每名6000元)

設籍台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

高中組:111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。

※繳交文件:

申請書一份(如附件)

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一份

成績證明書一份

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

班級導師推薦意見書正本一份

申請期限至112年9月30日止,採通訊報名(地址: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