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(10/4止)Post author:klgsh222Post published:2023-09-18Post category:獎助學金※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,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。(高中組):125名,每名2,000元。※檢附文件:申請表、111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證明、清寒證明或導師證明(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,不接受村里長之清寒證明)。備妥文件後10/4前送註冊組辦理申請書下載導師證明下載Tags: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(校內10/6止)下一篇文章「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相關內容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112年度「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」申請2023-09-06轉知山西籍學生110學年度助學金申請辦法(校內至3月25日止)2022-02-24